供連接懸空式竹棚架個人防墮裝置的繫穩錨固裝置及澆注
錨固裝置之選擇、安裝、使用、檢查及測試合資格人士

供連接懸空式竹棚架個人防墮裝置的繫穩錨固裝置及澆注錨固裝置之選擇、安裝、使用、檢查及測試合資格人士(合資格人士)的認可服務旨在確保合資格人士在履行供連接懸空式竹棚架個人防墮裝置的繫穩錨固裝置及澆注錨固裝置之選擇、安裝、使用、檢查及測試的職責時,具備所需資格和能力。

首次認可準則
  • 已圓滿完成職安局開辦的「供連接懸空式竹棚架個人防墮裝置的繫穩錨固裝置及澆注錨固裝置之選擇、安裝、使用、檢查及測試合格證書課程」並在考核中取得合格成績;及

  • 須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平安咭)(申請人須提交證書的影印本);及

  • 須已完成正式的竹棚工作訓練,例如根據第47章《學徒制度條例》第28條所規定的竹棚工學徒訓練或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舉辦的一年全日制棚架科基本工藝課程,或已在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舉辦的竹棚工技能測試中取得合格的成績(申請者須附上相關訓練證書副本或技能測試證副本);及

  • 須具備10 年或以上的竹棚架工作經驗(申請者須附上公司工作證明副本);及

  • 須有能力閱讀理解棚架計劃書、設計圖、規格、棚架施工方法說明書及監督棚架工程及證實棚架的安全性。

首次認可課程內容
認可續期準則
  • 續期期限:
  • 合資格人士的認可有效期為兩年。


  • 續期準則:
  • 已持有職安局發出的「供連接懸空式竹棚架個人防墮裝置的繫穩錨固裝置及澆注錨固裝置之選擇、安裝、使用、檢查及測試合格證書」及所持有的合格證書將於3個月內屆滿或已過期不超過3個月;及
  • 已完成職安局開辦的半天「供連接懸空式竹棚架個人防墮裝置的繫穩錨固裝置及澆注錨固裝置之選擇、安裝、使用、檢查及測試合格證書重新甄審資格課程」並在考核中取得合格成績;及
  • 須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平安咭)(申請人須提交證書的影印本);及
  • 須已完成正式的竹棚工作訓練,例如根據第47章《學徒制度條例》第28 條所規定的竹棚工學徒訓練或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舉辦的一年全日制棚架科基本工藝課程,或已在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舉辦的竹棚工技能測試中取得合格的成績;及
  • 須具備10年或以上的竹棚架工作經驗;及
  • 須有能力閱讀理解棚架計劃書、設計圖、規格、棚架施工方法說明書及監督棚架工程及證實棚架的安全性。
續期認可課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