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安全顧問
認可安全顧問的認可服務旨在確保認可安全顧問具備所需的資歷,為中小型企業(中小企)提供專業顧問服務,改善工作場所的安全及健康狀況。
首次認可準則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註冊為安全主任;及
具有於註冊為安全主任後不少於 3 年的職安健管理工作經驗;及
對安全管理及有關工業安全及健康事宜的香港法例有良好的理解。
認可續期準則
- 續期期限:
-
認可安全顧問的認可有效期為一年。
- 續期準則:
-
須為有效的註冊安全主任;及
- 於認可有效期內獲得最少 18 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如訓練課程、會議、研討會及工作坊等)。
上訴
- 如對督導委員會的決定有任何上訴,其上訴申請應先交予香港安健認證計劃處理。
- 如上訴人仍對結果有任何異議,其上訴個案應提呈香港安健認證計劃作覆核 ,在有需
要時成立上訴委員會處理上訴事宜。香港安健認證計劃上訴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
定。
申請表格
(只限英文版本)